交叉学科研究院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
(人工智能)
为规范研究生管理,切实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做好交叉学科研究院2026年人工智能专业(专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和招生指标分配工作,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广师大〔2024〕51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4〕52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交叉学科研究院学科特点、发展目标及需求、研究生培养质量、教师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师德师风以及立德树人职责落实等情况,在充分考虑学院现有导师的项目数量、项目经费、教学科研成果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交叉学科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人工智能专业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和招生名额分配工作方案。方案具体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和招生名额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导师代表为主要成员,负责制定导师招生资格、招生名额分配办法。
2.参照学校研究生院规定和学院工作细则,对学校分配的招生名额进行具体分配。
二、硕士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方案
凡取得人工智能专业(专硕)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指导老师,均可参加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具体条件如下:
1.师德师风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守教育教学纪律,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如出现教育部“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规范,以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4〕52号)第十三条所禁止的行为,经查实将视情形给予停止研究生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相应处分。
2.导师年龄条件:
研究生导师在退休前,须能完整指导完一届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年龄至当年6月30日超过57岁或者二级及以上教授及延迟退休的至当年6月30日超过62岁者,原则上不再参与下一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具有博士导师资格且退休前能够带满一届学生的,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3.科研能力条件:
与本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的科研业绩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A.项目经费条件:申请者须满足下列条款:
目前主持与参与科研项目可支配经费不小于10万元。
B.学术成果条件:申请者须满足下列条款:
上一年度经学校科研处认定科研分100分以上。
4.研究生培养要求:
积极参与研究生学位点建设与评估、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研究生招生与答辩等工作。
近三年内须实际指导研究生至少一名或讲授研究生课程至少一门。
5.出现以下情况,停止招生一年(满一年后自动恢复):
A.上一年度(自然年度)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科研业绩为零分)3项均为零或指导研究生培养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导师,停止招生一年(满一年后自动恢复);
B.上一年度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1篇次“有一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术论文”,停止招生一年(满一年后自动恢复);
C.原则上,因工作调动(调离学校、长期借调外单位工作或工作岗位有重大变动)、出国(境)1年及以上者,停止招生一年(满一年后自动恢复);
D.无故离校半年及以上,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者,停止招生一年(满一年后自动恢复);
E.近一年来,存在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停止招生一年(满一年后自动恢复);
F.近一年来,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导师,停止招生一年(满一年后自动恢复);
G.近三年来,存在所指导研究生延期毕业人数达到2个及以上的导师,停止招生一年(满一年后自动恢复)。
三、硕士导师招生名额分配方案
1.分配原则:
在向导师分配名额时,优先将名额分配给师德师风良好、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承担重要科研项目、在研经费充足、以往培养成效显著的导师。招生名额分配以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学科队伍建设为中心。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指导的研究生总人数每届不超过6人。
2.分配办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由固定名额和奖励名额构成,招生名额上限规定为:
A.固定名额:满足招生资格的硕导,副高及以上职称每人分配2个名额,中级职称每人分配1个名额,原则上没有完整指导完一届学生的导师每人分配一个名额;
B.奖励名额:在不超过招生名额上限的前提下,学院根据导师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学术成果及研究生培养质量分配奖励名额;
①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重大项目,在项目实施期内奖励1个名额;
②主持省级科研平台,在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奖励1个名额;
③主持产学研、横向项目且单个项目到账经费50万元及以上,在项目实施期内奖励1个名额;
④对授权专利实现产业转化且转让经费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1个名额;
⑤以第一或通信作者并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中国科学院1区期刊长文或ESI高被引论文1篇以上,奖励1个名额;
⑥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研究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竞赛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每项奖励1个名额;
⑦以第一完成人并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每项奖励2个名额。
四、其他规定
1.本年度新增硕导自动取得招生资格,但第一年只分配1个名额。
2.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导师每年应有一定时间(每五年应有半年)到行业产业一线开展挂职、调研、社会服务、技术攻关等实践经历,具有下一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资格。
3.每篇SCI期刊论文仅能使用一次,不得被不同人重复使用;若论文第一作者是学生,通信作者是指导老师,则论文所有权属于指导老师;若论文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皆为老师,则论文所有权属于第一作者。
4.导师应积极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应结合研究生参与科研的情况,每月给予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一定的助研津贴。
五、工作流程
1.方案公示。学院讨论制定《交叉学科研究院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人工智能),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提交至研究院。
2.材料提交。符合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规定的导师,可向学院提出招收2026级研究生的申请。申请人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评价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专业学位)》,并提交表格所填内容的支撑证明材料。申请人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申请。
3.学院审核并提交。学院组织审核导师的招生资格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至电子信息硕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
交叉学科研究院
2026年4月21日